既然是nba生涯的第一记绝杀,那就必须来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庆祝动作,他立刻想到了一个。
于是,就在所有的队友都冲上来的那一刻。
林星抬手拒绝了队友们一起庆祝的请求,而是原地踢起了正步,两只手不断下压,最后捶胸。
“斯大迈起了霸王步,他宣示着是他,用一发补篮,绝杀了这场比赛,带走了这场胜利!”
“不仅仅是最后的绝杀,从整场比赛来看,斯大都是勇士最关键的球员,没有之一!”
“最后五分钟勇士得到的9分,他包揽其中的7分,甚至剩下的那2分,也是他助攻蒂姆·哈达威上篮命中的。”
“整场比赛28分10个篮板13个助攻3个抢断2个大帽,数据全能至极。”
“数据以外,他还锁死了卡尔·马龙,他让卡尔·马龙这个爵士最强的得分手,一场比赛只得到14分。”
“……”
解说席狂吹不止,球场上,结束了独自庆祝的林星,很快就被一拥而上的队友们扑倒了。
另一边,爵士已经在谢场了,约翰·斯托克顿朝着四周看台鞠了一躬。
这场比赛独得33分10个助攻的斯托克顿,可以说是躺输了。
而并非躺输的卡尔·马龙,已经直直的走向了球员通道。
他嘴里念念有词——
“为什么邮差周末不上班啊?”
直到此刻,马龙满脑子还都是他没能罚进的那记罚球。
以他生涯74.2%的罚球命中率来说,罚丢一个很正常。
但林星的那句垃圾话太让他印象深刻了,他觉得,他罚丢那记罚球,就是因为这句垃圾话。
就这么一路念念有词的走到了更衣室,他突然想到:“今天周几啊,杰夫?”
他问另一个马龙,另一个马龙也在自责。
最后时刻,是他投丢了关键三分;
也是他,在最关键的时候,跟丢了穆林,
导致跟防林星的科尔宾不得不停在原地,帮着一起干扰穆林。
结果就漏掉了林星,林星篮下的补篮,也就顺理成章了。
所以,如果最后时刻,杰夫·马龙能给点力,把那记该死的三分投进去;
或者跟上克里斯·穆林的脚步,这场比赛的结果如何,还真是不好说。
自责的杰夫·马龙一听卡尔·马龙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,翻了翻白眼,想都不想:“周三啊?”
一听周三,卡尔·马龙瞪大了眼睛。
“我特么……周三邮差上班的啊!”
……
爵士众将退场了,爵士的球迷也在退场,动作迅速。
一时之间,嘈杂的三角洲魔鬼主场,就只剩下稀稀落落、三三两两的爵士球迷。
球场中央倒是挤满了人,一堆记者围住了林星,另一堆记者围住了小虫,还有一堆记者围住了狂人。
当然,还有穆林和老尼尔森,球队领袖和主教练,身前也都围满了记者。
属于赢家的赛后采访,正在进行。
小虫那边,有记者提问——
“这场比赛的最后时刻你4投1中,如果不是斯大,球队差点因此输球,对此你有什么看法?”
一听这问题,小虫立马翻了翻白眼。
他可太了解这群记者了,就这问题,妥妥的带节奏的问题。
也就是和林星关系很好的小虫,换个人,听到这问题,即便嘴上会说几句感谢林星的话。
内心深处,也会滋生出一些对林星的不满。
我们都在打铁,就你在进球,不合群是吧?
“没什么看法,最后时刻我手感不佳,下次,我会找准时机再出手。”
一番没什么毛病的回答,记者好死不死的追问一句:“因为斯大,你被拉出了会场,你不觉得你应该感谢一下斯大吗?”
这下,小虫确定了,这记者就是在带节奏。
他皱了皱眉:“感谢当然是应该的,赛后,我会请他去喝茶。”
就这么应付了一句,剩下的提问,小虫也不想好好回答了。
他敷衍了事,匆匆结束。
狂人那边,记者也问到了林星相关的问题。
对此,他洋溢着笑容,不吝赞美——
“斯大是我们赢下这场比赛的最大功臣,最后时刻,他一个人得到了8分1个助攻,还完成了绝杀……
他拥有最强的大心脏,他是毫无疑问的关键先生!”
记者却听得有点懵逼:“等等,8分1个助攻?不是7分吗?”
“哈哈,就是8分,我把卡尔·马龙罚丢了那记罚球也算进来了。”
“啊?那记罚球和斯大有什么关系吗?”
“当然有关系,卡尔·马龙罚球的时候,斯大飚了一句垃圾话:邮差周末不上班!”
狂人描述着当时的情况:
“然后,卡尔·马龙就罚丢了那个球,当时我的表情是这样的——
噢天呐,原来罚球也是能被防住的!”
得知了林星一句垃圾话防住了马龙的罚球,记者们一蜂窝的挤到了林星面前,然后询问——
“斯大,能聊聊你的那句垃圾话吗?邮差周末不上班?”
“垃圾话?噢,那是我的突发奇想,我觉得,我应该干扰一下卡尔·马龙的罚球……”
“可问题是,今天明明是周三啊?”
“今天是周三吗?我真不知道,我就是随口一说。”
“……”
最后,有记者问到这场比赛和马龙对位的感受。
林星故作皱眉的样子,来了一句:“卡尔·马龙,今天球场上有这个人吗?”
记者们一下子又懵逼了,这是什么意思?嘲讽卡尔·马龙像个隐形人?
还真不是,林星随后解释:“赛前所有人都告诉我,卡尔·马龙是个硬汉,他不会害怕我,他会和我正面硬钢,
但这场比赛我并没有在爵士阵中见到这样一个对手啊?
从头到尾和我对位的是蒂龙·科尔宾,还有一个背号32号的软蛋,嗯,我甚至都没能记住他的名字。”
听着林星的这番嘲讽,这群本就不太正经的记者们眼前一亮。
虽然这场比赛没有mma大战上演,但赛前赛后的这番交锋,也够他们写上一阵子了。
……
靠着林星的绝杀,勇士以90比89的比分,1分险胜,离开了犹他高原。
赛后第二天,各大媒体的头条,自然又是被林星给占领了。
《旧金山纪事报》:“三双加绝杀,斯大发力,带走胜利!”
《圣荷西水星报》:“最后时刻独得8分1个助攻,是状元郎也是关键先生。”
《盐湖城晚邮报》:“卡尔迷失约翰独木难支,勇士险胜离开犹他高原。”
《espn》:“nba首个绝杀,关键时刻他关键无比,是时候给他一个和关键先生有关的绰号了。”
《福克斯体育》:“剖析斯大vs卡尔·马龙场内场外的对抗,卡尔·马龙真的是个软蛋吗?”
一战过后,靠着espn的报道,林星多了一个绰号——“毒蛇”!
espn的解释是:因为这记绝杀,林星只是个辅助,但最后他却站出来补进了这一球。
就像是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,没有人注意到他,但他就是突然蹿出来,给了致命一击。
对这个绰号,林星不太满意。
后来某次接受采访,他表示:“毒蛇太宽泛了,如果是我,我会选其一作为我的绰号。”
在记者的追问下,林星选择了:“我可能会选择曼巴蛇,因为它是毒蛇里速度最快,攻击性最强的杀手。”
就这样,林星的绰号从毒蛇,进化到了曼巴。
终于,他可以在各种詹化、龟化之中,科化一次了。
还有福克斯体育的报道,逐帧剖析之后,他们得出的结论就是——
“卡尔·马龙的确怂了,面对斯大的挑衅,他第一反应是后退,并且一直在闪躲林星的目光;
下半场的那次冲突,斯大都已经把脸伸到卡尔·马龙的面前了,卡尔·马龙还是没有出手。
显然,他怂了……”
但也有媒体持有相反的看法,他们认为,马龙是怂了,林星也好不到哪去。
“球场上两人的交锋不断,但无论是卡尔·马龙还是斯大,他们都没有要出手的意思。
虽然赛前狠话不断,但真正到了比赛开始的时候,他们都怂了……”
林星看到了这篇报道,他猜测:
这应该是某个很想看到nba赛场上的mma大战的记者,因为没有如愿看到,恼羞成怒了。
对此,林星的态度反倒是:乐于见到类似的报道。
因为这类报道能够帮他洗清nba赛场第一格斗手的名声。
“看看,斯大也没有人们口中所称的那么无畏无惧,面对卡尔·马龙,他不就怂了?”
“如果不是卡尔·马龙也怂了,说不定这场比赛我们能看到斯大被痛揍。”
“看看卡尔·马龙的大肘子,细胳膊细腿的斯大一看就不是他的对手。”
诸如此类的议论,对现在的林星不但不是坏事,还是件好事。
“真希望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个怂逼、软蛋,然后上来干我!
md,怎么说着说着就有点像抖m了?”
赛后也有讨论林星完成绝杀后的那个庆祝动作的,大部分人都认为——
“霸王步,真的很霸气。”
但也有人恶搞,认为:
“他就好像拿起了一根扫帚,然后两手下压,抬腿,把这根扫帚给掰断了……”
对此,林星表示:下次他一定拿出更霸气的庆祝动作。
也有人在讨论林星的连续三双——
从他禁赛复出之后,五场比赛,他拿下了四场三双。
只有对76人的那场比赛,他打得时间不多,因此篮板差了两个,助攻也差了一个。
对比禁赛前,林星总是差那么三四个篮板,总是和三双擦肩而过的表现。
有人提到:“斯大的篮板能力看上去进步了很多,是他找到窍门了吗?”
于是讨论开始——
“应该和奥克体育馆的那一战,他打开了某一处开关,一下子就成了篮板高手。”
这毫无疑问,是一句玩笑话,但有时候,玩笑话反倒是最接近事实的大实话。
林星觉得,他好像被说中了。
“据我所知,斯大请到了蒂姆·格洛弗作为训练师,或许,是格洛弗发挥了作用。”
然后就是一句被公认为正确答案的讨论,林星也得承认,格洛弗的作用还是有的。
格洛弗是个擅长调整球员状态,提升球员的耐力以及指导球员如何巧用力量的训练师。
因此,虽然格洛弗才为林星服务了差不多十天时间,其中还要刨除客场征战的时间。
真正指导、陪练林星的时间屈指可数。
但他的确帮助林星了解了如何合理运用力量,卡位、抢板。
……
干掉了爵士之后,勇士为12月的比赛开了个好头。
回到湾区的头一天,球队放假。
毕竟客场征战了这么久,不放天假让球员们轻松轻松,鸡儿是要抗议的。
放假的这天,林星本来是想去港口找艘船,出海钓鱼顺便搞点海鲜吃吃。
可结果,小虫一个电话打过来:
“出海?那有什么好玩的,看着一望无际的海面,你不觉得无聊吗?”
说实话,林星还真就不觉得无聊。
钓鱼多有趣啊,能让人沉进去,忘记一切烦恼,完了还有收获的乐趣。
但紧接着,小虫就来了一句:
“走吧,今天假期你就跟着哥哥我混,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。”
林星一听,来了兴趣:“有多好玩啊?”
“能喝茶,你说有多好玩?”
“那你踏马的还不快来接我?”
“咦,你不能自己开车来吗?”
“我住旧金山,离你那太远了,懒得开车了。”
说实话,林星是真的感受到海湾大桥堵的很,每天上下班,花在路上的时间多到爆炸。
他也翻过地图,知道勇士训练馆离奥克兰的海岸线不远。
如果他买艘游艇,每天游艇上下班,花在路上的时间可能会少很多。
这段时间,林星就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。
首先,他得掏出数百万美元,买一艘游艇。
其次,他得找到能够停靠游艇的码头。
旧金山这边的码头好找,他这栋庄园的后面,就有一个能够停靠游艇的码头。
奥克兰那边的码头不太好找,不过如果耐心去找,应该还是能找到的。
最后,他还得找一个游艇司机,加上养船的费用,开销不小。
所以,林星还在犹豫。
在家里等了大概半个多小时,小虫开着他的奔驰小跑接上了林星,然后一路就朝着海湾大桥而去。
跨过海湾大桥后,又一路杀进了奥克兰市区。
一路上,小虫还各种吐槽:
“真不知道你,明明是为奥克兰的球队效力,为什么要住在旧金山啊?”
“因为我高二之前就住在旧金山,大家都说我是洛杉矶人,实际上我是旧金山人。”
小虫大概知道林星的经历,对林星自称旧金山人,他也并不感到奇怪。
他只是仍然认为:“那你也应该住到奥克兰来,每天跨海参加训练,参加比赛,不累吗?”
“很快就不累了,我准备买艘游艇,直接从海面上过来,这样就不用再被堵在海湾大桥上了。”
“买艘游艇?你牛逼。”
快到地方了,林星这才想起:“对了,咱俩出来嗨,为啥不叫贾森啊?”
“这是我俩单独的约会,叫他干啥?”
小虫一脸的理所当然,他当然不会告诉林星,他之所以决定破费一下,带林星出去嗨。
是因为他对媒体承诺了,是男人,就得兑现承诺。
但这出去嗨一趟的费用可不低,即便他是nba全明星,也得省着点花,能少一个人就少一个人。
听着小虫的回答,林星也没多想,直到到了地方,看着酒吧的大牌子,他察觉到不对了。
“dickytwister?这不对吧?蒂姆?”
“对啊,怎么不对,大鸟转转转嘛,我都来很多次了,这里的服务好得很。”
林星咽了下口水,他想到了小虫的那句“单独约会”。
“先等等,蒂姆,你先告诉我,你有女朋友吗?”
“女朋友?我踏马儿子都一岁多了,你说呢?”
“那这个酒吧,它是正经酒吧吗?”
“正经,想什么呢,当然不正经了!”
摇着头,小虫不耐烦了,拉着林星:
“别踏马哔哔了,快走,今天你是嗨要嗨,不嗨也要嗨!”
被小虫拉着的林星已经想好了,如果进去一眼望到边都看不着一个妹子的话,他掉头就走,一定不带犹豫的。
结果推门而入,重金属音乐瞬间卷进了耳朵里,林星被震得耳朵都麻了。
接着,映入眼帘的,就是一个大型的dj舞厅,一堆黑人和黑妹都站在舞厅的中央各种摇头摆尾。
林星盯着扫了两圈,确定了妹子很多,并且妹子并不是只和妹子玩,大部分的妹子,都是和臭男人搅合在了一起。
他一下子就放了心——“一正常酒吧,你叫什么大鸟转转转啊!”
暗暗吐槽着的时候,林星和小虫拉着上了二楼。
“上楼了,嘿嘿嘿。”
他越来越期待了,内心也越来越冲动了。
直到,进到了包间里,小虫大手一挥,上了一批妹子,还高喊着:
“随便挑,斯大,今天你不用跟我客气,想挑几个挑几个,老蒂姆我包了!”
林星抬头,看向第一个,包间里太暗了,他只看到两排牙齿。
再看看第二个,牙齿都没露,他就只看到了一个大概的轮廓。
身材倒是很苗条,但……
第三个、第四个、第五个……
林星有点绝望了:“还是算了,蒂姆。”
黑妹什么的,他是真下不去嘴。
小虫愣了愣:“怎么,不和胃口吗?可以换一批的。”
“可以吗?”
林星眼前一亮,又看到了希望。
“当然可以,来,换一批!”
小虫很好奇的一挥手,包间里就有换了一批。
可结果……
“这怎么和我想想的不一样啊?”
绝望的林星就只能挑一个看着没那么黑的,然后就像是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一般,从头到尾喝着闷可乐。
就这,还不如出海钓鱼去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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